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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我們家被告公然侮辱的案件 終於平安落幕

對方有遵守約定 取消告訴....

看到法院寄來的通知 發現她最後一個人也沒告....

搞什麼嘛! 

而且她之前說有連續被騷擾 也是因為她一直寫有關前男友的文章....

那其實這些應該都是她自己找的... 

如果不要公布在網路上被前男友看到 也許就什麼事都沒有....

而且寫出來的東西 本來就是要給人家看的...

不想給別人看 不會寫在日記本 還是隱藏喔.... 真的是....

覺得她是在告好玩的就對了.... 

雖然沒事了很開心 不過也覺得怎麼會有這麼無聊的人

感覺她有點沒搞清楚狀況 就腦充血的一狀告上法院....

算了 一切順利、平安就好!

大家自己小心網路上的言語啦 不然哪天無原無故被告 那就很難說的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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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nj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